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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问答

2021-11-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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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各专业科目均为客观题,《申论》为主观题。考生应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

(四)考生必须按试卷说明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试卷代码,未填或错填试卷代码的按零分处理。

(五)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六)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提供辅导教材、进行考前培训?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以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三、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2022年1月14日通过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自行下载打印。


十四、考生于考前还须周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答:(一)《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在招考专题网站发布,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疫情防控告知书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3、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4、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6、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7、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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