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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知

2021-05-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面试人选:


  根据《2021年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定于5月22日至5月23日,具体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表。面试人选需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由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2021年泰安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时领取并填写)以及1寸网上报名时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职位代码)。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


  (一)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0年11月之前取得)。


  2.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格式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为我单位职工,档案在×××存放,我单位同意其报名参加2021年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考试,如其被录用,我单位将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在编教师报考的还要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0年11月之前取得)。


  2.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非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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