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考生本人及同岗位考生转入备用面试考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备用面试考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面试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各部门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各地各部门要求参加面试后续招录工作。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2.需带材料: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蓝底渐变正规照1张(大一寸)。
3.体检注意事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参加体检前应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能喝酒。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应空腹、憋尿,其余事项请听从体检医生的安排。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工作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录单位组织开展。
体检和考察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三)大职位选岗
在招考简章中明确需要组织选岗的岗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录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录用
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1.公示。拟录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录用。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和录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公务员考录工作必须接受纪委监委、人大、政协、新闻媒体、报考人员等各方面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从事公务员考录的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公务员面试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如违反纪律的,视情节给予取消招考或录用资格、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如考生遇到部门或单位收费,可要求其出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如果没有收费依据,可拒绝交费,也可直接向物价主管部门举报,同时还可向市公务员局反映。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云岭先锋网(www.ynylxf.cn)、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和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及有关通知,因查看非官方网站的错误信息造成失误或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而影响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普洱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普洱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注意辨别。
附件(点击下载): 普洱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普洱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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