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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定于5月16日(周日)至18日(周二)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点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南门(地址: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二、集合时间
(一)5月16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四、人民警察十三、人民警察十五、人民警察二十、人民警察二十八、人民警察三十三、人民警察四十一等7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二)5月16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五、人民警察十二、人民警察十四、人民警察十八、人民警察二十五、人民警察三十一、人民警察三十二等7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三)5月17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一、人民警察二、人民警察六、人民警察十六、人民警察十九、人民警察二十一、人民警察二十六等7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四)5月17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八、人民警察九、人民警察十、人民警察二十四、人民警察二十七、人民警察三十四、人民警察三十七等7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五)5月18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三、人民警察十七、人民警察三十、人民警察三十五、人民警察三十六、报考人民警察三十九、人民警察四十等7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六)5月18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七、人民警察十一、人民警察二十二、人民警察二十三、人民警察二十九、人民警察三十八等6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三、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用于网上资格复审的全部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须本人签字)、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的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认证报告》。
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翻译件的复印件。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需注明可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求职位的考生,符合《报考政策指南》第九条“属于(或可视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所规定三种情形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民警察十七、人民警察二十、人民警察二十三考生的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审核材料,并在体能测评现场按要求交与工作人员。
(二)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三)考生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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