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资料
当前位置:

行政复议

2022-07-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537038516 |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线|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典型例题】

1.(单选)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的________进行审查。

A.合法性         B.合理性

C.适当性         D.合法性和适当性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一级复议原则

一级复议原则,是指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做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2.书面复议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三、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根据被申请人的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也有所不同。

(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类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两类,从而出现选择管辖。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由申请人进行选择。

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确定,不完全适用上述规则。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需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等,实行的是中央垂直管理。

【典型例题】

3.(单选)张某对A省B市海关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张某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B市海关

B.B市人民政府

C.A省人民政府

D.A省海关

(二)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是行政复议机关。

(三)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如果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14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上述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对国务院的最终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四)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1.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 1
  •  
  • 2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