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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备考资料:“两高”联合发文规范的23种常见犯罪量刑

2021-07-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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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9.非法拘禁罪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在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在10年至13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10.抢劫罪

(1)抢劫一次的,在3年至6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10年至13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11.盗窃罪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2年内3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3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12.诈骗罪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13.抢夺罪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2年内3次抢夺的,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多次抢夺,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抢夺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抢夺次数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抢夺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3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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